政府与社会的帮扶必须与禁止开除学生同时跟进
杨涛
从今年9月1日起,浙江各中小学将不得开除学生和勒令学生退学;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学校不得取消其学籍;处分学生要开听证会;处分撤销后,学校需及时将处分记录从学生个人档案中撤出。(《新京报》5月22日)
无疑,受教育的权利是公民在宪法上所享有的权利,特别是对于未成年人来说,接受义务教育更是其一项特别重要的权利,中小学校这种事业组织是无权剥夺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而且,正如有些论者所说,学校这种开除的做法事实上等于放弃了对该学生的“教育”责任,从而把教育的责任完全推给了“社会”。因此,笔者从总体上讲,是赞成浙江省禁止学校开除中小学生的做法,这也是本文讨论的前提。
然而,环顾现实,我们会发现,一方面在许多学校,的的确确存在一些经多次教育仍然冥顽不化,用学校的常规手段根本就无法教育改变的“问题学生”(包括未触犯刑律但其他扰乱社会秩序行为不断的学生、曾被刑事强制措施、收容教养、劳动教养的学生等等),这些学生不但自身已无心学习,重要的是还严重地扰乱学校秩序以至于影响到大多数学生的受教育权的实现,即使是禁止学校开除他们,也不能实质地保障他们和其他大多数学生的受教育权的实现;另一方面,尽管我们提倡对于“问题学生”的教育和帮助需要政府、社会、学校、家庭的多方联动,但是这么一个真正的联动机制并未有效建立,有关的帮扶组织并非固定的,帮扶措施也非持久性的。因而 ,在某种意义上讲,禁止学校开除中小学生的规定,未尝不是政府和社会把对“问题学生”的教育责任完全推给了学校,把矛盾完全堵塞于学校的不明智的做法。
因此,禁止学校开除中小学生的做法远非解决对“问题学生”的教育和帮助,保障这些学生及其他大多数学生的受教育权利的万全之举。
笔者认为,重要的是需要政府和全社会共同行动起来,与学校一起承担对“问题学生”的教育和帮助的责任,这种责任不能仅仅停留于口号式的宣示,也不能仅仅满足于临时性的一些举措。在每一个城市,都应由政府牵头,整合全社会的力量,形成一个教育与帮助“问题学生”的固定组织,建立针对“问题学生”进行特殊管理的学校,制定针对“问题学生”的教育和帮助措施。
有了这种现实的基础,学校也并非一概将“问题学生”都推向社会或都寻求社会的帮助。学校首先应当是进行多次教育且在自身常规手段证明无效,而且该学生严重地扰乱学校秩序以至于影响到大多数学生的受教育权的实现,“穷尽自身手段”是一个前提。其次,学校不能将“问题学生”开除,而是在上述前提下将困难提交于有关部门裁决,建议社会帮扶组织的介入或将“问题学生”转送至特殊管理的学校。而有关部门在裁决前应进行不公开听证,由学校举证说明该学生的行为已严重地扰乱学校秩序以至于影响到大多数学生的受教育权的实现并且学校已“穷尽自身手段”而无效,学生及其监护人、学生代表及相关人士可参与听证并发表意见。由社会帮扶组织介入对“问题学生”教育和帮助的,该组织应当负主要责任,学校协助管理和教育;将“问题学生”送入特殊管理学校的,该学校不能剥夺学生的法律上所享有的各种权利,只是实行更严格的管理,并聘请心理方面的专家及有经验的社会工作者进行更为细致的教育,对确有改变的学生,原学校应当重新接纳。
总之,在禁止学校开除中小学生以保障“问题学生”的受教育权的同时,必须采取得力和确实有效的措施使“问题学生”及其他大多数学生的受教育权落到实处,两者应当并行、不可偏废。
通联: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 杨涛 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硕士 邮编:341000
Email:tao1991@163.net
tao9928@tom.com
中宣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关于表彰2002年度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工作奖、先进单位、优秀团队的决定
中宣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
中宣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关于表彰2002年度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工作奖、先进单位、优秀团队的决定
中青联发[2002]57号
今年是党和国家发展史上非常重要的一年。为帮助、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深入学习实践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今年暑期,中宣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和全国学联组织开展了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根据统一部署,精心组织,青年学生积极参与,活动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取得了圆满成功,呈现出鲜明的特点:一是主题明确,广大青年学生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社会实践中学习、宣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唱响了“同人民紧密结合,为祖国奉献青春”的口号;二是重点突出,围绕农村两个文明建设实际需要,全国重点组织了“三个代表”实践服务团、公民道德实践服务团和博士生“农村青年增收成才”实践服务团,广大青年学生在农村广泛开展了“三个代表”宣讲、《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宣传、科技支农、企业帮扶、文艺演出、支教扫盲、普法宣传、医疗服务、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服务活动;三是规模空前,全国重点团队300支,各地、各高校实践小分队10万余支,共有400多万大中专学生以多种方式参与活动,是学生参与面最大的一年;四是效果显著,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发挥知识技能优势,在为农村两个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的同时,在实践中增长了才干,受到了教育和锻炼。
为表彰先进,推动工作,中宣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决定授予江苏等22个省级单位2002年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工作奖”,授予清华大学等328个单位2002年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奖,授予北京大学博士生赴冀邢党员大学生“三个代表”实践服务团等107个团队2002年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奖。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探索创新,扎实推进工作,取得更大成绩。各地各高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开创活动新局面,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新的贡献。
2002年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 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工作奖名单(共22个)
江苏 陕西 四川 山东
北京 黑龙江 广东 河南
浙江 重庆 福建 上海
江西 湖北 吉林 天津
内蒙古 湖南 山西 河北
甘肃 宁夏
2002年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名单(共328个)
北京市(l5个)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方交通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石油大学(北京)
天津市(11个)
天津大学 南开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天津医科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 天津科技大学 天津理工学院 天津财经学院
天津中医学院 天津外国语学院 天津体育学院
河北省(12个)
河北大学 燕山大学 河北医科大学 河北农业大学
河北师范大学 河北经贸大学 石家庄经济学院 石家庄铁道学院
河北理工学院 华北电力大学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山西省(12个)
山西财经大学 太原理工大学 山西农业大学 山西师范大学
山西医科大学 华北工学院 长治医学院 太原师范学院
临汾团市委 运城学院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山西大学
内蒙古自治区(8个)
内蒙古农业大学 内蒙古工业大学 内蒙古民族大学 内蒙古师范大学
内蒙古财经学院 内蒙古医学院 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 包头师范学院
辽宁省(11个)
东北大学 辽宁大学 中国医科大学 沈阳师范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辽宁师范大学 沈阳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大连轻工业学院
大连民族学院 鞍山科技大学 锦州医学院
吉林省(11个)
吉林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北华大学 长春工业大学
长春大学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 长春师范学院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吉林艺术学院 吉林体育学院
吉林师范大学
黑龙江省(11个)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东北农业大学 哈尔滨医科大学 东北林业大学
黑龙江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哈尔滨师范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理工大学 佳木斯大学 牡丹江师范学院
上海市(15个)
复旦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同济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东华大学 上海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华东政法学院 上海水产大学 上海第二医科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第二军医大学
江苏省(17个)
扬州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江苏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华东船舶工业学院 南京工业大学 南通师范学院 南京农业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苏州大学 江南大学 南京邮电学院 南京审计学院
徐州师范大学
浙江省(13个)
浙江大学 浙江工业大学 浙江师范大学 宁波大学
杭州商学院 浙江工程学院 浙江中医学院 嘉兴学院
温州师范学院 浙江林学院 温州大学 杭州师范学院
浙江树人大学
安徽省(12个)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安徽大学 安徽医科大学
安徽建工学院 安徽师范大学 安徽财贸学院 安徽工业大学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 淮南师范学院 阜阳师范学院 安庆师范学院
福建省(10个)
厦门大学 福州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 华侨大学
福建农林大学 福建医科大学 福建中医学院 福建教育学院
泉州师范学院 泉州团市委
江西省(10个)
南昌大学 江西师范大学 江西农业大学 华东交通大学
江西财经大学 江西医学院 南昌航空工业学院 江西中医学院
景德镇陶瓷学院 井冈山师范学院
山东省(14个)
山东大学 山东师范大学 山东建筑工程学院 山东中医药大学
济南大学 山东农业大学 青岛科技大学 曲阜师范大学
潍坊医学院 泰山医学院 聊城大学 枣庄师范专科学校
临沂师范学院 中国海洋大学
河南省(12个)
郑州大学 河南大学 河南农业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 河南中医学院 洛阳师范学院 南阳师范学院
信阳师范学院 商丘师范学院 安阳市 鹤壁市
湖北省(15个)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华中农业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北大学 武汉科技大学
武汉工业学院 湖北中医学院 湖北农学院 武汉理工大学
武汉化工学院 武汉船舶技术学院 三峡大学
湖南省(13个)
中南大学 湖南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湖南农业大学
湖南商学院 长沙电力学院 南华大学 中南林学院
湘潭大学 湖南工程学院 湘潭师范学院 吉首大学
株洲团市委
广东省(13个)
华南农业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广东工业大学 广州大学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韶关学院 东莞理工学院 深圳大学
肇庆学院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清远团市委 珠海团市委
茂名团市委
广西壮族自治区(9个)
广西大学 广西师范学院 广西中医学院 广西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广西师范大学 桂林工学院 桂林电子工业学院 广西民族学院
广西教育学院
海南省(3个)
海南师范学院 华南热带农业大学 海南大学
四川省(11个)
四川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四川师范大学
成都中医药大学 成都体育学院 川北医学院 乐山师范学院
四川农业大学 西南石油学院 成都电子高等专科学校
重庆市(12个)
重庆大学 西南师范大学 西南农业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重庆医科大学 重庆邮电学院 重庆工学院 重庆工商学院
重庆师范学院 渝西学院 重庆教育学院 四川外语学院
贵州省(8个)
贵阳医学院 遵义师范学院 遵义医学院 贵阳中医学院
贵州财经学院 贵州教育学院 贵州广播电视大学 毕节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云南省(9个)
云南农业大学 云南民族学院 云南财贸学院 云南中医学院
云南广播电视大 曲靖师范学院 大理学院 蒙自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红河团州委
西藏自治区(2个)
西藏民族学院 拉萨市师范学校
陕西省(l3个)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长安大学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西北政法学院
西安理工大学 西安科技学院 西安工程科技学院 西安邮电学院
延安大学
甘肃省(9个)
兰州大学 西北师范大学 西北民族学院 甘肃工业大学
兰州医学院 甘肃农业大学 兰州商学院 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庆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青海省(3个)
青海大学 青海师范大学 青海医学院
宁夏回族自治区(4个)
宁夏大学 西北第二民族学院 固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宁夏医学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0个)
新疆大学 新疆农业大学 新疆医科大学 新疆师范大学
石河子大学 新疆职业大学 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新疆财经学院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巴音职业技术学院
2002年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名单(共107个)
北京市(5个)
北京大学博士生赴冀邢党员大学生“三个代表”实践服务团
清华大学新闻学子“重走长征路”大学生“公民道德”实践服务团
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赴新疆“服务农村青年增收成才”实践服务团
北京科技大学“彩虹工程”博士生“服务农村青年增收成才”实践服务团
北京林业大学女大学生北京女子监狱“一帮一”结队
帮教“公民道德”实践服务团
天津市(3个)
天津大学博士生“农村青年增收成才”实践服务团
南开大学大学生“公民道德”实践服务团
天津师范大学党员大学生“三个代表”实践服务团
河北省(3个)
湖北大学博士生赴坝上“农村青年增收成才”服务团
河北医科大学赴井陉矿区“公民道德”实践服务团
石家庄经济学院党员大学生赴邯郸市涉县“三个代表”实践服务团
山西省(4个)
山西大学党员大学生“三个代表”实践服务团
太原理工大学博士生“农村青年增收成才”实践服务团
太原师范学院赴大寨“公民道德”实践服务团
山西财经大学女子大学生“公民道德”实践服务团
内蒙古自治区(3个)
内蒙古医学院大学生“三个代表”实践服务团
内蒙古农业大学博士生“农牧区青年增收成才”服务团
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公民道德”实践服务团
辽宁省(3个)
大连医科大学“公民道德建设”社会实践服务团
大连理工大学“三个代表”社会实践服务团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博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服务团
吉林省(3个)
长春理工大学“公民道德”实践服务团
长春工程学院“三个代表”实践服务团
东北电力学院“农村青年增收成才”实践服务团
黑龙江省(4个)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博士生实践服务团
东北农业大学博士生“农村青年增收成才”实践服务团
哈尔滨医科大学博士生实践服务团
黑龙江省大学生艺术团赴铁力“三个代表”社会实践服务团
上海市(6个)
复旦大学“党的三代领导核心故乡重访”党员大学生“三个代表”实践服务团
上海交通大学赴贵州博士生“农村青年增收成才”实践服务团
同济大学赴青藏线党员大学生“三个代表”实践服务团
华东理工大学博士生赴云南开远“公民道德”实践服务团
第二军医大学赴云南鲁甸博士生“农村青年增收成才”实践服务团
华东师范大学赴安徽青阳博士生“农村青年增收成才”实践服务团
江苏省(5个)
南京医科大学博士生赴洪泽县公民道德实践服务团
盐城师范学院“三峡移民”文化科技服务团
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公民道德”实践服务团
中国药科大学大学生“三个代表”党员服务小分队
南京中医药大学赴大丰市“三个代表”实践服务团
浙江省(5个)
浙江大学农学院赴浦江、诸暨、松阳“农村青年增收成才”实践服务团
浙江工业大学“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流动车实践团
浙江科技学院苍南扶贫支教“三个代表”实践团
宁波大学“建文明社区、学百句英语”公民道德实践服务团
浙江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农村青年增收成才”实践服务团
安徽省(3个)
中国科技大学赴山东济阳县博士生“农村青年增收成才”实践服务团
安徽农业大学赴肥东县古城镇大学生“三个代表”实践服务团
安徽技术师范学院大学生“公民道德”实践服务团
福建省(4个)
福建中医学院党员大学生“三个代表”实践服务团
华侨大学大学生“公民道德”实践服务团
福建农林大学博士生“农村青年增收成才”实践服务团
福建师范大学博士生“农村青年增收成才”实践服务团
江西省(3个)
东华理工学院“三个代表”实践服务团
南昌水利水电高等专科学校“公民道德”实践服务团
宜春学院“农村青年增收成才”实践服务团
山东省(4个)
石油大学诚信“公民道德”服务团
青岛海洋大学赴荣成科技服务博士团
山东中医药大学博士生赴潍坊市医疗服务团
山东经济学院党员大学生“三个代表”赴荣成市乳山实践服务团
河南省(4个)
河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大学生“三个代表”实践服务团
新乡医学院大学生“三个代表”实践服务团
河南财经学院大学生“公民道德”实践服务团
中原工学院大学生“公民道德”实践服务团
湖北省(5个)
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博士生“农村青年增收成才”实践服务团
华中科技大学材料学院大学生“公民道德”实践服务团
华中农业大学博士生“农村青年增收成才”实践服务团
华中师范大学信息技术系星光服务队
湖北大学大学生“三个代表”实践服务团
湖南省(4个)
株洲工学院“三个代表”实践服务团
岳阳师范学院“抗洪救灾”服务团
衡阳师范学院“三个代表”宣讲团
娄底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个代表”服务团
广东省(4个)
中山大学生命科学院博士生赴斗门县“农村青年增收华南理工大学赴阳春市博士生“农村青年增收成才”实践服务团
暨南大学研究生院大学生“公民道德”实践服务团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赴东莞市大学生“三个代表”实践服务团
广西壮族自治区(4个)
广西大学生实践“三个代表”服务“边境建设大会战”志愿服务团
广西大学农学院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博士、硕士生“农村青年增收成才”服务团
广西师范学院“三个代表”服务团
广西教育学院博士生“三个代表”服务团
海南省(2个)
海南省博士生“农村青年增收成才”实践服务团
海南省大学生公民道德实践服务团
四川省(3个)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三个代表”实践服务团
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公民道德”实践服务团
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民道德”实践服务团
重庆市(3个)
重庆大学党员大学生“三个代表”实践服务团
重庆交通学院博士生“农村青年增收成才”实践服务团
四川美术学院大学生“公民道德”实践服务团
贵州省(2个)
贵州大学“农村青年增收成才”实践服务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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