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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筹建中国上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的复函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11 03:46:07  浏览:8733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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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筹建中国上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的复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同意筹建中国上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的复函

人社部函〔2010〕160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商请支持筹建“中国上海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区”的函》(沪府函〔2010〕41号)收悉。经研究,我部同意你市关于在闸北区筹建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区的方案。建议将名称定为“中国上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先行授予“中国上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筹建)”的牌子。待筹建工作完成后,经核定正式挂牌。园区筹建的组织管理请上海市政府确定。

人力资源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将成为国家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成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新的创新点,成为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的推动力。上海是我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起步较早、发展较快、规模较大的地区,尤其是近年来人力资源服务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具备了良好的基础。建立中国上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必将对上海乃至全国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加快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中国上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的筹建工作应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以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为基础,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的人力资源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高人力资源服务供给能力和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规范发展为主要任务,完善园区总体规划和实施意见,明晰发展重点。加快体制创新,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制定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加快招商引资步伐,发挥园区集聚产业、拓展服务、孵化企业、培育市场的功能,逐步扩大园区的规模和影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做好园区的筹建工作,为我国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创新发展提供借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积极支持园区发展,原则同意所提政策申请。具体意见将另文下发。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1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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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批准设置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名单

教育部


2000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批准设置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名单


2001-05-01



  一、增设专业

  哲学(010101):河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宗教学(010103*):南开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

  经济学(020101):石油大学、北京广播学院、大连海事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东南大学、徐州师范大学、淮阴师范学院、嘉兴学院、山东工程学院、孝感学院、吉首大学、重庆工学院、重庆师范学院、四川工业学院、四川师范学院、成都体育学院、西安理工大学、汉中师范学院、青海民族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020102):北京农学院、天津外国语学院、河北科技大学、河北农业大学、河北师范大学、石家庄经济学院、内蒙古工业大学、大连民族学院、佳木斯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淮阴工学院、浙江林学院、绍兴文理学院、浙江财经学院、江西师范大学、烟台师范学院、中国煤炭经济学院、焦作工学院、三峡大学、常德师范学院、岳阳师范学院、重庆三峡学院、青海大学

  财政学(020103):复旦大学、安徽大学、武汉大学

  金融学(020104):北京师范大学、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杭州电子工业学院、洛阳工学院、湘潭大学、湖南农业大学、西南农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保险(020107W):中国人民大学、上海财经大学

  法学(030101):北京农学院、中国民用航空学院、天津医科大学、河北科技大学、石家庄铁道学院、内蒙古财经学院、哈尔滨师范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杭州师范学院、合肥工业大学、济南大学、山东财政学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武汉科技大学、长沙交通学院、常德师范学院、湖南农业大学、西南石油学院、贵州工业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财经学院、西北工业大学、长安大学、陕西经贸学院、青海师范大学

  社会学(030301*):东南大学、中南民族学院、广西师范大学、广西民族学院、西北民族学院

  社会工作(030302):北京工业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河北大学、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南京工业大学、江南大学、徐州师范大学、淮阴师范学院、南通师范学院、南京经济学院、杭州师范学院、安徽机电学院、安徽农业大学、集美大学、福建师范大学、青岛大学、山东师范大学、中国煤炭经济学院、郑州轻工业学院、华中农业大学、中南民族学院、广东商学院、广西师范大学、渝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

  政治学与行政学(030401):中央民族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大连海事大学、抚顺石油学院、长春大学、淮阴师范学院、南方冶金学院、山东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西安科技学院

  国际政治(030402):山西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南京大学、西安外国语学院

  思想政治教育(030404):中国人民大学、唐山师范学院、太原师范学院、忻州师范学院、包头师范学院、哈尔滨学院、黑龙江科技学院、江南大学、南京晓庄学院、皖西学院、淮南师范学院、宜春学院、南昌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德州学院、安阳师范学院、南阳师范学院、韶关学院、惠州学院、西南政法大学、内江师范学院、云南大学、玉溪师范学院、长安大学、兰州大学、伊犁师范学院

  侦查学(030502):中国政法大学

  边防管理(030503):甘肃政法学院

  教育学(040101):山西师范大学、太原师范学院、忻州师范学院、淮阴师范学院、盐城师范学院、常州技术师范学院、宁波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宝鸡文理学院

  学前教育(040102):首都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太原师范学院、内蒙古民族大学

  特殊教育(040103):天津体育学院

  教育技术学(040104):天津师范大学、天津体育学院、河北大学、长春大学、长春师范学院、东华大学、淮阴师范学院、南通师范学院、南京晓庄学院、常州技术师范学院、宁波大学、杭州电子工业学院、阜阳师范学院、漳州师范学院、山东科技大学、临沂师范学院、河南大学、信阳师范学院、江汉石油学院、荆州师范学院、襄樊学院、广东职业技术师范学院、重庆师范学院、内江师范学院、乐山师范学院、西安石油学院

  小学教育(040105W):天津师范大学、沈阳大学、大连大学、鞍山师范学院、南京晓庄学院、集美大学

  体育教育(040201):中央民族大学、廊坊师范学院、包头师范学院、吉林大学、通化师范学院、哈尔滨学院、湖州师范学院、皖西学院、宜春学院、上饶师范学院、井冈山师范学院、德州学院、淄博学院、潍坊学院、临沂师范学院、安阳师范学院、南阳师范学院、洛阳师范学院、商丘师范学院、常德师范学院、肇庆学院、广西师范学院、黔南民族师范学院、云南农业大学、玉溪师范学院、天水师范学院

  运动训练(040202*):吉林大学、苏州大学、安徽师范大学、集美大学、河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

  社会体育(040203):华北工学院、吉林大学、哈尔滨体育学院、扬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体育学院、宁波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学院、山东体育学院、云南大学

  运动人体科学(040204*):沈阳体育学院、湖南师范大学

  民族传统体育(040205*):东北师范大学、徐州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

  汽车维修工程教育(040317W):浙江师范大学

  应用电子技术教育(040318W):河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040330W):河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市场营销教育(040336W):安徽技术师范学院

  汉语言文学(050101):河北建筑科技学院、燕山大学、河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太原师范学院、哈尔滨学院、盐城工学院、嘉兴学院、皖西学院、淮南师范学院、茂名学院、广东商学院

  汉语言(050102):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广播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徐州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

  对外汉语(050103*):黑龙江大学、四川大学、贵州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

  英语(050201):北京物资学院、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廊坊师范学院、太原师范学院、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吉林化工学院、哈尔滨学院、华东船舶工业学院、盐城工学院、南京晓庄学院、南京审计学院、浙江林学院、浙江财经学院、皖西学院、安徽机电学院、淮南师范学院、宜春学院、华东交通大学、德州学院、山东轻工业学院、莱阳农学院、山东经济学院、河南农业大学、洛阳师范学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湖南工程学院、湖南商学院、四川工业学院、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云南农业大学、曲靖师范学院、西藏民族学院、长安大学、陕西中医学院、渭南师范学院、甘肃农业大学、喀什师范学院

  俄语(050202):沈阳大学、佳木斯大学、青岛化工学院

  德语(050203*):延边大学、杭州应用工程技术学院

  法语(050204*):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青岛大学、湖北大学

  日语(050207):北京邮电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山西师范大学、沈阳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工学院、四平师范学院、齐齐哈尔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安徽大学、曲阜师范大学、烟台师范学院

  朝鲜语(050209*):天津外国语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烟台师范学院

  新闻学(050301*):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河北师范大学、雁北师范学院、沈阳师范学院、上海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体育学院、吉首大学、衡阳师范学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海南师范学院、西南师范大学、西安外国语学院

  广播电视新闻学(050302):东北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淮阴师范学院、南通师范学院、安徽大学、黄河科技学院、黄冈师范学院、襄樊学院、湖北民族学院、暨南大学、湛江师范学院、渝州大学、贵州民族学院、云南师范大学、云南民族学院、兰州大学、新疆大学

  广告学(050303):北京联合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经贸大学、南京大学、南昌大学、华东地质学院、山东科技大学、山东工程学院、曲阜师范大学、郑州工程学院、华中科技大学、湖北工学院、岳阳师范学院、湖南商学院、广东商学院、西南财经大学、贵州民族学院、云南财贸学院、宝鸡文理学院、兰州铁道学院、新疆大学

  编辑出版学(050304):北京广播学院、河北大学、河北经贸大学、浙江大学、杭州商学院、广西师范大学

  音乐学(050401):唐山师范学院、太原师范学院、内蒙古大学、四平师范学院、南通师范学院、湖州师范学院、井冈山师范学院、山东大学、临沂师范学院、安阳师范学院、南阳师范学院、洛阳师范学院、商丘师范学院、三峡大学、湖北民族学院、韩山师范学院、重庆师范学院、乐山师范学院、延安大学、石河子大学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050402):内蒙古大学

  音乐表演(050403):燕山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佳木斯大学、郑州大学、黄河科技学院、河南师范大学、西北第二民族学院、新疆师范大学

  绘画(050404):太原理工大学、吉林大学、佳木斯大学、安徽师范大学、青岛大学、曲阜师范大学、海南大学、重庆大学、四川音乐学院

  雕塑(050405):山西大学

  美术学(050406):廊坊师范学院、太原师范学院、江南大学、盐城师范学院、浙江大学、湖州师范学院、绍兴文理学院、淮南师范学院、井冈山师范学院、山东大学、济南大学、德州学院、淄博学院、临沂师范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信阳师范学院、安阳师范学院、南阳师范学院、洛阳师范学院、荆州师范学院、襄樊学院、常德师范学院、韩山师范学院、重庆三峡学院、云南大学、玉溪师范学院、延安大学、汉中师范学院、天水师范学院

  艺术设计学(050407):苏州大学、南京艺术学院、武汉理工大学、深圳大学

  艺术设计(050408):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广播学院、南开大学、天津理工学院、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太原理工大学、东北大学、东北电力学院、长春师范学院、黑龙江大学、哈尔滨学院、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扬州大学、南通工学院、淮海工学院、徐州师范大学、淮阴师范学院、南京经济学院、浙江师范大学、绍兴文理学院、温州师范学院、安徽大学、皖西学院、南昌航空工业学院、江西农业大学、烟台大学、潍坊学院、郑州大学、郑州工程学院、洛阳师范学院、湖北师范学院、吉首大学、湖南大学、长沙交通学院、衡阳师范学院、广东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广西师范大学、四川音乐学院、贵州师范大学、贵州民族学院、西南林学院、长安大学、西安工业学院、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学院、西北第二民族学院、新疆师范大学

  舞蹈学(050409):天津体育学院、吉林艺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西北师范大学

  舞蹈编导(050410):天津音乐学院、山西大学、太原师范学院、吉林大学、吉林艺术学院

  表演(050412):北京广播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四川师范大学、西南民族学院

  戏剧影视文学(050414):华中师范大学、广西大学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050415):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摄影(050416):山东轻工业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河南大学、四川美术学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录音艺术(050417):四川音乐学院

  动画(050418):北京广播学院、南京师范大学、南京艺术学院、武汉理工大学

  播音与主持艺术(050419*):福建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

  广播电视编导(050420):北京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四川大学、成都理工学院

  历史学(060101):唐山师范学院、忻州师范学院、佳木斯大学、哈尔滨学院、上饶师范学院、井冈山师范学院、南昌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南阳师范学院、商丘师范学院、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曲靖师范学院、天水师范学院、石河子大学、喀什师范学院

  世界历史(060102*):首都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

  考古学(060103):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博物馆学(060104):北京师范大学、山西大学

  民族学(060105*):兰州大学

  文物保护技术(060106W):西安交通大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070101):河北经贸大学、太原师范学院、山西财经大学、哈尔滨学院、上海财经大学、皖西学院、安徽机电学院、淮南师范学院、南方冶金学院、重庆三峡学院

  信息与计算科学(070102):首都师范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河北建筑科技学院、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大连大学、大连海事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学院、东北电力学院、吉林农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黑龙江科技学院、大庆石油学院、哈尔滨师范大学、上海海运学院、上海电力学院、扬州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江苏理工大学、盐城师范学院、宁波大学、浙江工业大学、中国计量学院、浙江师范大学、湖州师范学院、杭州商学院、安徽大学、安徽建筑工业学院、集美大学、福建农林大学、泉州师范学院、华东交通大学、青岛建筑工程学院、烟台师范学院、中国煤炭经济学院、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河南农业大学、三峡大学、武汉化工学院、武汉科技学院、湖北工学院、华中师范大学、黄冈师范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长沙电力学院、湖南工程学院、株洲工学院、湘潭师范学院、广州大学、湛江海洋大学、海南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科技大学、成都理工学院、四川师范大学、西安石油学院、西北轻工业学院、西安工程科技学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兰州铁道学院、天水师范学院、青海师范大学、宁夏大学

  物理学(070201):太原师范学院、哈尔滨学院、皖西学院、淮南师范学院、上饶师范学院、潍坊学院、安阳师范学院、韶关学院、惠州学院、肇庆学院、玉林师范学院、渝州大学、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曲靖师范学院、渭南师范学院、天水师范学院

  应用物理学(070202):河北科技大学、燕山大学、河海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杭州电子工业学院、淮南工业学院、洛阳工学院、江汉石油学院、西安理工大学

  化学(070301):北京工商大学、太原师范学院、哈尔滨学院、皖西学院、淮南师范学院、泉州师范学院、潍坊学院、韶关学院、嘉应学院、玉林师范学院、内江师范学院、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玉溪师范学院

  应用化学(070302):北京理工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轻工业学院、河北工业大学、河北建筑科技学院、河北师范大学、雁北师范学院、沈阳工业学院、长春工程学院、齐齐哈尔大学、上海师范大学、苏州大学、苏州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学院、淮阴师范学院、杭州师范学院、温州师范学院、泉州师范学院、山东农业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湖南大学、湘潭工学院、常德师范学院、湖南农业大学、茂名学院、成都理工学院、乐山师范学院、昆明理工大学、曲靖师范学院、西安工程科技学院

  生物科学(070401):唐山师范学院、太原师范学院、包头师范学院、北华大学、江南大学、南京晓庄学院、浙江海洋学院、皖西学院、安徽农业大学、泉州师范学院、潍坊学院、商丘师范学院、肇庆学院、玉林师范学院、内江师范学院、天水师范学院、喀什师范学院

  生物技术(070402):华北煤炭医学院、河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山西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吉林农业大学、齐齐哈尔大学、淮海工学院、南京林业大学、盐城师范学院、浙江工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机电学院、山东轻工业学院、郑州大学、湖北师范学院、华南热带农业大学、乐山师范学院、贵州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青海大学

  地理科学(070701):太原师范学院、忻州师范学院、包头师范学院、哈尔滨学院、南通师范学院、皖西学院、上饶师范学院、济南大学、临沂师范学院、安阳师范学院、武汉大学、嘉应学院、内江师范学院、玉溪师范学院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070702):河北建筑科技学院、山西师范大学、太原师范学院、内蒙古农业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大庆石油学院、南京建筑工程学院、苏州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学院、浙江林学院、淮南工业学院、福建师范大学、山东工程学院、焦作工学院、长沙交通学院、湖南师范大学、佛山科学技术学院、重庆交通学院、西南石油学院、四川师范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云南农业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石河子大学

  地理信息系统(070703):石油大学、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太原师范学院、辽宁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黑龙江工程学院、中国矿业大学、南京气象学院、苏州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学院、苏州铁道师范学院、合肥工业大学、南方冶金学院、聊城师范学院、烟台师范学院、郑州大学、江汉石油学院、中山大学、广州大学、桂林工学院、云南大学、新疆师范大学

  地球物理学(070801):武汉大学

  海洋科学(071001):河北大学

  海洋技术(071002):河北工业大学、河海大学

  理论与应用力学(071101):内蒙古工业大学、西安理工大学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071201):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中国民用航空学院、河北理工学院、华北工学院、雁北师范学院、大连海事大学、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扬州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江苏理工大学、南京建筑工程学院、淮阴师范学院、浙江工程学院、温州师范学院、阜阳师范学院、福建师范大学、孝感学院、武汉科技学院、湖北师范学院、黄冈师范学院、襄樊学院、衡阳师范学院、海南师范学院、重庆大学、成都理工学院、四川师范学院、西安工业学院、西安石油学院、陕西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学院、新疆师范大学

  微电子学(071202):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苏州大学、合肥工业大学、重庆邮电学院、电子科技大学、兰州大学

  光信息科学与技术(071203*):大连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理工大学、南京邮电学院、中国计量学院、武汉理工大学、中山大学、深圳大学、桂林电子工业学院、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工业学院

  信息安全(071205W):武汉大学

  材料物理(071301):燕山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武汉科技大学、重庆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材料化学(071302):天津大学、中国民用航空学院、天津城市建设学院、鞍山钢铁学院、上海电力学院、淮海工学院、安徽师范大学、济南大学、聊城师范学院、贵州大学

  环境科学(071401):中国人民大学、石油大学、华北电力大学、河北农业大学、太原重型机械学院、辽宁工学院、沈阳师范学院、延边大学、吉林农业大学、黑龙江大学、同济大学、东华大学、南京工业大学、苏州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学院、南京农业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安徽农业大学、漳州师范学院、江西中医学院、青岛化工学院、山东农业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吉首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学院、贵州大学、贵州工业大学、西南林学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青海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大学、新疆农业大学

  生态学(071402):中央民族大学、南京气象学院、南京农业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

  心理学(071501):山西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学院、四川师范大学

  应用心理学(071502):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赣南师范学院、荆州师范学院、广州大学、西南师范大学、西北民族学院、宁夏大学

  统计学(071601):雁北师范学院、鞍山师范学院、南京气象学院、嘉兴学院、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南商学院、西南交通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石河子大学

  勘查技术与工程(080104):西北大学、新疆大学

  地质工程(080106Y):长安大学

  冶金工程(080201):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江苏理工大学

  金属材料工程(080202):石家庄铁道学院、青岛化工学院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080203):河北工业大学、河北科技大学、河北建筑科技学院、东华大学、河海大学、洛阳工学院、甘肃工业大学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080204):东北林业大学、安徽大学、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南昌大学、烟台大学、武汉科技学院、中南林学院、新疆大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205Y):大连铁道学院、南京工程学院、重庆交通学院、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复合材料与工程(080206W):南京工业大学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080301):北华大学、黑龙江工程学院、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徐州师范大学、嘉兴学院、广州大学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080302):天津理工学院、河北建筑科技学院、长春工程学院、江苏石油化工学院、淮阴工学院、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江汉石油学院、株洲工学院、青海大学

  工业设计(080303):北京印刷学院、北京林业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河北农业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包头钢铁学院、内蒙古农业大学、大连铁道学院、吉林工学院、吉林化工学院、长春工程学院、北华大学、吉林职业师范学院、黑龙江科技学院、大庆石油学院、东北林业大学、南京工程学院、南京林业大学、徐州师范大学、杭州应用工程技术学院、华侨大学、南昌航空工业学院、济南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建筑工程学院、山东建筑工程学院、山东工程学院、焦作工学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武汉化工学院、广州大学、湛江海洋大学、广西大学、重庆商学院、四川轻化工学院、四川音乐学院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080304):北京工业大学、天津理工学院、东北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学院、郑州轻工业学院、茂名学院、西南石油学院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080305Y):南京师范大学

  车辆工程(080306W):江苏理工大学、合肥工业大学、湖南大学、重庆大学

  测控技术与仪器(080401):河北大学、太原重型机械学院、吉林工学院、南京工程学院、南京师范大学、烟台大学、山东工程学院、湘潭工学院、重庆邮电学院、西安工程科技学院、陕西工学院、西安邮电学院、兰州铁道学院

  热能与动力工程(080501):天津城市建设学院、沈阳工业大学、沈阳化工学院、苏州大学、南京工程学院、山东建筑工程学院、郑州大学、武汉化工学院、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核工程与核技术(080502):华东地质学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080601):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天津工业大学、河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长春工程学院、黑龙江科技学院、大庆石油学院、黑龙江工程学院、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浙江工业大学、济南大学、山东农业大学、烟台师范学院、华北水利水电学院、中原工学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广州大学、湛江海洋大学、西南石油学院、成都理工学院、四川轻化工学院、四川师范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自动化(080602):天津商学院、大连民族学院、北华大学、上海海运学院、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南京农业大学、浙江工程学院、浙江师范大学、绍兴文理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郑州工程学院、西北第二民族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080603):首都师范大学、天津轻工业学院、河北农业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东北电力学院、淮阴工学院、杭州应用工程技术学院、绍兴文理学院、江西师范大学、德州学院、淄博学院、潍坊学院、青岛建筑工程学院、山东建筑工程学院、山东轻工业学院、焦作工学院、郑州工程学院、华中师范大学、荆州师范学院、湘潭工学院、岳阳师范学院、嘉应学院、乐山师范学院、西南林学院、西安石油学院、汉中师范学院、青海师范大学

  通信工程(080604):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河北理工学院、太原重型机械学院、沈阳建筑工程学院、延边大学、长春大学、黑龙江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东北林业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南京大学、扬州大学、江南大学、华东船舶工业学院、江苏石油化工学院、南京工程学院、南京师范大学、宁波大学、中国计量学院、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商学院、安徽工业大学、华侨大学、华东交通大学、南昌航空工业学院、青岛大学、曲阜师范大学、焦作工学院、郑州轻工业学院、河南师范大学、三峡大学、长沙交通学院、长沙电力学院、深圳大学、广西大学、广西民族学院、四川轻化工学院、四川师范大学、贵州大学、西北大学、长安大学、西安工程科技学院、陕西工学院、西北第二民族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605):北京农学院、唐山师范学院、山西农业大学、太原师范学院、吉林建筑工程学院、长春师范学院、哈尔滨学院、黑龙江工程学院、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南通师范学院、南京晓庄学院、嘉兴学院、浙江中医学院、湖州师范学院、浙江财经学院、淮南师范学院、安徽技术师范学院、宜春学院、上饶师范学院、井冈山师范学院、南昌职业技术师范学院、莱阳农学院、山东财政学院、河南农业大学、南阳师范学院、洛阳师范学院、商丘师范学院、湖南中医学院、湛江师范学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商学院、海南师范学院、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内江师范学院、云南财贸学院、塔里木农垦大学

  电子科学与技术(080606):北方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华侨大学、景德镇陶瓷学院、郑州轻工业学院、广州大学、湛江海洋大学、广西大学、桂林电子工业学院、重庆大学

  生物医学工程(080607):北方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华北工学院、复旦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福建医科大学、山东科技大学、泰山医学院、洛阳工学院、南华大学、重庆邮电学院、西南科技大学

  信息工程(080609Y):天津大学、大连铁道学院、河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华南师范大学、西藏大学

  建筑学(080701):河北理工学院(五年)、延边大学、江汉石油学院、西南科技大学(五年)、西藏大学(五年)

  城市规划(080702):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南京建筑工程学院、淮阴工学院、浙江师范大学、合肥工业大学、江西农业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学院、黄河科技学院、湖北农学院、中南林学院、四川工业学院、贵州工业大学、云南大学(五年)

  土木工程(080703):河北大学、内蒙古大学、沈阳农业大学、黑龙江工程学院、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安徽工业大学、黄河科技学院、常德师范学院、西藏大学、延安大学、西北民族学院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080704):天津工业大学、燕山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辽宁工学院、哈尔滨商业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江苏理工大学、南京工程学院、南京师范大学、山东农业大学、莱阳农学院、湖南工程学院、株洲工学院、广东工业大学、西南石油学院、四川工业学院、昆明理工大学、新疆大学

  给水排水工程(080705):长春工程学院、华东地质学院、山东农业大学、西安工程科技学院、青海大学

  水利水电工程(080801):长春工程学院、东北农业大学、长沙交通学院、重庆交通学院、四川工业学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甘肃工业大学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080802):哈尔滨工程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昆明理工大学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080803):东南大学、华东船舶工业学院

  测绘工程(080901):吉林建筑工程学院、黑龙江工程学院、东南大学、徐州师范大学、贵州工业大学

  环境工程(081001):北方交通大学、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天津工业大学、河北理工学院、沈阳航空工业学院、沈阳建筑工程学院、大连水产学院、四平师范学院、黑龙江科技学院、大庆石油学院、上海师范大学、扬州大学、江苏石油化工学院、南京林业大学、杭州电子工业学院、浙江林学院、安徽建筑工业学院、淄博学院、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武汉工业学院、湖北工学院、南华大学、长沙电力学院、湘潭师范学院、中山大学、广州大学、仲恺农业技术学院、西南石油学院、四川农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石油学院、西北轻工业学院、兰州大学

  安全工程(081002):北京工业大学、河北科技大学、中国计量学院、重庆大学、四川大学

  化学工程与工艺(081101):大连民族学院、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嘉兴学院、德州学院、湖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兰州铁道学院

  制药工程(081102):天津轻工业学院、天津商学院、齐齐哈尔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东南大学、江苏理工大学、江苏石油化工学院、淮南工业学院、福州大学、山东轻工业学院、莱阳农学院、武汉理工大学、湖北工学院、湘潭大学、四川轻化工学院、西南民族学院

  交通运输(081201):河北理工学院、石家庄铁道学院、燕山大学、内蒙古大学、大连铁道学院、佳木斯大学、黑龙江工程学院、东南大学、淮阴工学院、华南热带农业大学、西藏大学

  交通工程(081202):北京理工大学、太原重型机械学院、黑龙江工程学院、华东交通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油气储运工程(081203):大庆石油学院

  船舶与海洋工程(081301):石油大学、上海海运学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081401):南京工业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烟台大学、韶关学院、甘肃工业大学

  轻化工程(081402):东北电力学院、南京工业大学、江南大学

  包装工程(081403):河北农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浙江工程学院、山东大学、昆明理工大学、西安工业学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甘肃工业大学

  印刷工程(081404):大连轻工业学院、东北电力学院、西北轻工业学院

  纺织工程(081405):太原理工大学

  服装设计与工程(081406):太原理工大学、常州技术师范学院、安徽农业大学、湖南工程学院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081602):沈阳工业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信息对抗技术(081606*):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华北工学院、南京理工大学、杭州电子工业学院、西北工业大学

  工程力学(081701):石油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建筑工程学院、东南大学、宁波大学、山东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郑州大学、湘潭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生物工程(081801):天津理工学院、燕山大学、山西农业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包头钢铁学院、东北大学、抚顺石油学院、沈阳农业大学、吉林化工学院、东北林业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东华大学、淮阴工学院、淮海工学院、杭州应用工程技术学院、南昌大学、淄博学院、青岛化工学院、河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江汉石油学院、武汉化工学院、湘潭大学、中南林学院、华南师范大学、广西工学院、甘肃农业大学、西北民族学院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081901):四川农业大学

  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081902):华北电力大学、山西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塔里木农垦大学

  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081903):东北农业大学、塔里木农垦大学

  农业水利工程(081904):山西农业大学、长春工程学院

  木材科学与工程(082002):天津轻工业学院、四川农业大学

  林产化工(082003):西南林学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消防工程(082102):中国矿业大学

  农学(090101):盐城工学院、淮阴工学院、孝感学院、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园艺(090102):北京林业大学、山西师范大学、苏州大学、孝感学院、西南科技大学

  植物科学与技术(090106W):山东农业大学

  草业科学(090201):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湖南农业大学、华南热带农业大学

  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090302):北京林业大学、沈阳农业大学、福建农林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四川农业大学、新疆农业大学

  园林(090401):中国农业大学、天津农学院、苏州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学院、安徽建筑工业学院、湖北民族学院、四川师范学院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090402):西藏农牧学院

  农业资源与环境(090403):内蒙古民族大学、湖北农学院、湛江海洋大学、西藏农牧学院

  动物科学(090501):山西师范大学

  动物医学(090601):天津农学院

  水产养殖学(090701):内蒙古农业大学、浙江大学、浙江海洋学院、烟台大学、贵州大学

  基础医学(100101*):安徽医科大学(五年)、武汉大学(五年)、南华大学(五年)

  预防医学(100201):蚌埠医学院(五年)、宜春学院(五年)、武汉大学(五年)、泸州医学院(五年)

  临床医学(100301):浙江中医学院(五年)、杭州师范学院(五年)、福建中医学院(五年)、河南大学(五年)、西藏大学(五年)、陕西中医学院(五年)

  麻醉学(100302*):长治医学院(五年)、内蒙古医学院(五年)、安徽医科大学(五年)、新乡医学院(五年)、南华大学(五年)

  医学影像学(100303*):张家口医学院(五年)、安徽医科大学(五年)、新乡医学院(五年)、武汉大学(五年)、咸宁医学院(五年)、湖南中医学院(五年)、右江民族医学院(五年)

  医学检验(100304*):华北煤炭医学院(五年)、山西医科大学(五年)、长治医学院(五年)、齐齐哈尔医学院(五年)、南京医科大学(五年)、安徽医科大学(五年)、南昌大学(五年)、新乡医学院(五年)、桂林医学院(五年)、泸州医学院(五年)、陕西中医学院(五年)、青海医学院(五年)、新疆医科大学(五年)

  眼视光学(100306W):温州医学院(五年)

  康复医学(100307W):南京医科大学

  口腔医学(100401):张家口医学院(五年)、内蒙古医学院(五年)、大连大学(五年)、青岛大学(五年)、潍坊医学院(五年)、咸宁医学院(五年)、新疆医科大学(五年)

  中医学(100501):华北煤炭医学院(五年)

  针灸推拿学(100502):内蒙古医学院(五年)

  藏医学(100504):中央民族大学(五年)、成都中医药大学(五年)、甘肃中医学院(五年)

  中西医全科医学(100505W):甘肃中医学院(五年)

  法医学(100601*):苏州大学(五年)、贵阳医学院(五年)

  护理学(100701):天津中医学院、内蒙古医学院(五年)、大连医科大学(五年)、延边大学(五年)、牡丹江医学院(五年)、齐齐哈尔医学院(五年)、温州医学院、安徽中医学院、赣南医学院、郑州大学(五年)、河南大学(五年)、华中科技大学(五年)、咸宁医学院(五年)、右江民族医学院(五年)、海南医学院、重庆医科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五年)、川北医学院(五年)、贵阳医学院(五年)、遵义医学院、甘肃中医学院、新疆医科大学(五年)

  药学(100801):天津大学、山西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扬州大学、温州医学院(五年)、浙江中医学院、蚌埠医学院、南昌大学、烟台大学、济宁医学院、河南中医学院、河南大学、暨南大学、海南医学院、成都中医药大学、泸州医学院

  中药学(100802):浙江大学、泸州医学院、青海医学院

  药物制剂(100803):河北科技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安徽中医学院、江西中医学院、河南中医学院、河南大学、湖南中医学院、成都中医药大学、西北轻工业学院、甘肃中医学院

  中草药栽培与鉴定(100804W):甘肃中医学院

  藏药学(100805W):药王山藏医学院(五年)

  管理科学(110101*):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工商大学、江西农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10102):北京服装学院、首都师范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太原重型机械学院、华北工学院、山西农业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财经学院、沈阳航空工业学院、沈阳工业学院、抚顺石油学院、沈阳化工学院、大连轻工业学院、沈阳建筑工程学院、沈阳师范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黑龙江科技学院、上海外国语大学、南京工业大学、盐城工学院、中国药科大学、南京经济学院、浙江工程学院、温州医学院、华东地质学院、南昌航空工业学院、淄博学院、山东建筑工程学院、河南农业大学、新乡医学院、河南大学、湖北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科技大学、五邑大学、广西工学院、桂林电子工业学院、桂林工学院、重庆交通学院、重庆商学院、西南科技大学、西南石油学院、成都理工学院、成都信息工程学院、贵州师范大学、云南农业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西安邮电学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青海民族学院、宁夏大学

  工业工程(110103):北京理工大学、华北电力大学、河北工业大学、河北理工学院、太原重型机械学院、华北工学院、吉林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建筑工程学院、盐城工学院、安徽工业大学、郑州大学、洛阳工学院、武汉理工大学、湘潭工学院、四川工业学院、贵州工业大学、长安大学、西安工业学院、陕西工学院

  工程管理(110104):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联合大学、天津财经学院、河北农业大学、辽宁大学、东北电力学院、长春工程学院、黑龙江工程学院、东北林业大学、南通工学院、盐城工学院、南京林业大学、杭州商学院、淮南工业学院、山东科技大学、山东财政学院、郑州大学、焦作工学院、中原工学院、华中农业大学、贵州财经学院、宁夏农学院

  工商管理(110201):北京服装学院、中央民族大学、东北电力学院、长春工程学院、吉林农业大学、宁波大学、浙江林学院、绍兴文理学院、济南大学、山东农业大学、聊城师范学院、重庆师范学院、四川师范大学、贵州民族学院

  市场营销(110202):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广播学院、包头钢铁学院、沈阳体育学院、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江苏石油化工学院、南京林业大学、苏州铁道师范学院、南京审计学院、浙江海洋学院、安徽工业大学、集美大学、青岛建筑工程学院、河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中国地质大学、湖北中医学院、长沙电力学院、中南林学院、湖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肇庆学院、茂名学院、四川畜牧兽医学院、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四川师范学院、乐山师范学院、云南师范大学、长安大学、西安邮电学院、石河子大学

  会计学(11020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延边大学、黑龙江工程学院、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南通工学院、山东建筑工程学院、贵州工业大学

  财务管理(110204):北京联合大学、北京化工大学、石油大学、北京物资学院、中国民用航空学院、天津商学院、石家庄铁道学院、长春大学、吉林农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江苏理工大学、盐城工学院、徐州师范大学、嘉兴学院、安徽工业大学、宜春学院、青岛化工学院、青岛建筑工程学院、莱阳农学院、河南财经学院、武汉理工大学、湖北民族学院、湖南大学、中山大学、惠州学院、广东工业大学、湛江海洋大学、广西工学院、重庆大学、重庆工学院、重庆商学院、四川农业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学院

  人力资源管理(110205):北京大学、北京联合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工商大学、天津工业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财经学院、吉林职业师范学院、江南大学、江苏理工大学、南京邮电学院、南通工学院、淮阴工学院、嘉兴学院、杭州商学院、江西师范大学、山东大学、聊城师范学院、湖北大学、武汉科技大学、湖北农学院、华中师范大学、湖南工程学院、广州大学、西南师范大学、重庆商学院、四川师范学院、宝鸡文理学院、青海大学

  旅游管理(110206):北方交通大学、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天津师范大学、天津财经学院、石家庄经济学院、雁北师范学院、内蒙古大学、长春大学、吉林职业师范学院、江南大学、浙江海洋学院、曲阜师范大学、山东经济学院、河南大学、三峡大学、衡阳师范学院、湘潭师范学院、西南交通大学、成都理工学院、西南民族学院、贵州财经学院、西南林学院、西安科技学院、西安外国语学院、甘肃工业大学、兰州商学院、青海民族学院、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

  电子商务(110209W):北方交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东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审计学院、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华侨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广西大学、云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

  物流管理(110210W):北京物资学院

  行政管理(110301):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农业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内蒙古大学、吉林农业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徐州师范大学、杭州商学院、安徽财贸学院、山东经济学院、山东财政学院、武汉工业学院、湖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海南大学、电子科技大学、黔南民族师范学院、贵州民族学院、云南师范大学、新疆财经学院

  公共事业管理(110302):北京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天津财经学院、华北电力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四平师范学院、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财经大学、扬州大学、南通师范学院、浙江工业大学、温州医学院(五年)、湖州师范学院、浙江财经学院、安徽技术师范学院、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学院(五年)、景德镇陶瓷学院、江西中医学院、青岛海洋大学、山东经济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湘潭师范学院、桂林电子工业学院、广西中医学院、西南科技大学、贵州师范大学、云南民族学院、西安理工大学、陕西经贸学院、甘肃中医学院、青海大学、新疆医科大学

  劳动与社会保障(110303*):首都师范大学、北京物资学院、沈阳师范学院、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河海大学、南京经济学院、合肥工业大学、河南财经学院、武汉理工大学、贵州财经学院、云南财贸学院、西北政法学院

  土地资源管理(11030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安徽师范大学

  农林经济管理(110401):陕西经贸学院

  农村区域发展(110402):安徽农业大学、江西农业大学、湖北农学院、甘肃农业大学

  档案学(110502):南开大学、南昌大学、西藏民族学院


二、调整专业

  国际经济与贸易(020102):五邑大学(由原经济学专业调整)

  法学(030101):大连理工大学(由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调整)

  新闻学(050301*):东北师范大学(由原编辑出版学专业调整)

  应用化学(070302):南昌职业技术师范学院(由原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调整)

  地理信息系统(070703):宁夏大学(由原地理科学专业调整)

  环境科学(071401):北京联合大学(由原应用化学专业调整)

  勘查技术与工程(080104):湘潭工学院(由原资源勘查工程专业调整)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205Y):厦门大学(由原材料化学专业调整)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205Y):成都理工学院(由原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调整)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205Y):四川轻化工学院(由原金属材料工程专业调整)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205Y):四川工业学院(由原金属材料工程专业调整)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080305Y):宁夏大学(由原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调整)

  土木工程(080703):北京林业大学(由原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专业调整)

  土木工程(080703):由西藏民族学院并入西藏大学

  生物工程(081801):江西师范大学(由原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调整)

  植物科学与技术(090106W):上海交通大学(由原农学、园艺、植物保护专业调整)

  临床医学(100301):由西藏民族学院并入西藏大学(五年)

  市场营销(110202):赣南师范学院(由原经济学专业调整)

  注:以上专业除已注明者外,修业年限均为四年。

(本资料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综合处提供)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73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已经2003年2月19日国务院第6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朱镕基

  二00三年三月十一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前款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第三条 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应当遵守本条例,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以及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不适用本条例。


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县以上地方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察(以下统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五条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第六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进行检验检测工作,对其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督促、支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察职责,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第八条 国家鼓励推行科学的管理方法,采用先进技术,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增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防范事故的能力,对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行政监察等有关部门举报。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和检验检测违法行为的举报,并及时予以处理。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行政监察等有关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章 特种设备的生产


第十条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以及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并公布的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生产活动。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对其生产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


第十一条 压力容器的设计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压力容器的设计活动。


压力容器的设计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压力容器设计相适应的设计人员、设计审核人员;


(二)有与压力容器设计相适应的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第十二条 锅炉、压力容器中的气瓶(以下简称气瓶)、氧舱和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设计文件,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方可用于制造。


第十三条 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应当进行型式试验的特种设备产品、部件或者试制特种设备新产品、新部件,必须进行整机或者部件的型式试验。


第十四条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以及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等(以下简称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


前款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二)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


(三)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第十五条 特种设备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第十六条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维修单位,应当有与特种设备维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以及必要的检测手段,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维修活动。


第十七条 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依照本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


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依照本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质量以及安全运行涉及的质量问题负责。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


第十八条 电梯井道的土建工程必须符合建筑工程质量要求。电梯安装施工过程中,电梯安装单位应当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要求,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电梯安装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由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电梯安装施工过程中,电梯安装单位应当服从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并订立合同,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第十九条 电梯的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电梯制造单位委托或者同意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活动的,应当对其安装、改造、维修活动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活动结束后,电梯制造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校验和调试,并对校验和调试的结果负责。


第二十条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维修竣工后,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第二十一条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第二十二条 气瓶充装单位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充装活动。


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气瓶充装和管理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二)有与气瓶充装和管理相适应的充装设备、检测手段、场地厂房、器具、安全设施和一定的气体储存能力,并能够向使用者提供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


(三)有健全的充装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制度、紧急处理措施。


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对气瓶使用者安全使用气瓶进行指导,提供服务。


第三章 特种设备的使用


第二十三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本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二十四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核对其是否附有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相关文件。


第二十五条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二十六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五)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第二十七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第二十八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检验。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第二十九条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三十条 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第三十一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第三十二条 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依照本条例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


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第三十三条 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第三十四条 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第三十五条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在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每日投入使用前,应当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


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第三十六条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熟悉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相关安全知识,并全面负责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使用。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至少应当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督促、检查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使用工作。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配备相应数量的营救装备和急救物品。


第三十七条 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乘客应当遵守使用安全注意事项的要求,服从有关工作人员的指挥。





第三十八条 电梯投入使用后,电梯制造单位应当对其制造的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对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或者电梯的使用单位在安全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提供必要的技术帮助。发现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电梯制造单位对调查和了解的情况,应当作出记录。


第三十九条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第四十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第四十一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四章 检验检测


第四十二条 从事本条例规定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试验检验检测工作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负责本单位一定范围内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型式试验工作。


第四十三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所从事的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人员;


(二)有与所从事的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仪器和设备;


(三)有健全的检验检测管理制度、检验检测责任制度。


第四十四条 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型式试验应当由依照本条例经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四十五条 从事本条例规定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型式试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取得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方可从事检验检测工作。


检验检测人员从事检验检测工作,必须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执业,但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中执业。


第四十六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进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和方便企业的原则,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提供可靠、便捷的检验检测服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对涉及的被检验检测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十七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经检验检测人员签字后,由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签署。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负责。


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进行监督抽查。县以上地方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也可以组织监督抽查,但是要防止重复抽查。监督抽查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八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不得从事特种设备的生产、销售,不得以其名义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特种设备。


第四十九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告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并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五十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利用检验检测工作故意刁难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有权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接到投诉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一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察。


对学校、幼儿园以及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实施重点安全监察。


第五十二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举报或者取得的涉嫌违法证据,对涉嫌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与涉嫌从事违反本条例的生产、使用、检验检测有关的情况;


(二)查阅、复制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有关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对有证据表明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或者有其他严重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或者其主要部件,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第五十三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实施许可、核准、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严格依照本条例规定条件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查;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不得许可、核准、登记。


未依法取得许可、核准、登记的单位擅自从事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或者检验检测活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取缔或者依法予以处理。


已经取得许可、核准、登记的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其不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应当依法撤销原许可、核准、登记。


第五十四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办理本条例规定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时,其受理、审查、许可、核准的程序必须公开,并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许可、核准或者不予许可、核准的决定;不予许可、核准的,应当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五十五条 地方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地方保护和地区封锁,不得对已经依照本条例规定在其他地方取得许可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重复进行许可,也不得要求对依照本条例规定在其他地方检验检测合格的特种设备,重复进行检验检测。


第五十六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监察人员(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并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证书。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第五十七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察时,应当有两名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参加,并出示有效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证件。


第五十八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察,应当对每次安全监察的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作出记录,并由参加安全监察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签字后归档。被检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拒绝签字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


第五十九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监察时,发现有违反本条例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行为或者在用的特种设备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责令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紧急情况下需要采取紧急处置措施的,应当随后补发书面通知。


第六十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监察,发现重大违法行为或者严重事故隐患时,应当在采取必要措施的同时,及时向上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及时予以处理。


对违法行为或者严重事故隐患的处理需要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并通知其他有关部门。当地人民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及时予以处理。


第六十一条 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公布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在用的特种设备数量;


(二)特种设备事故的情况、特点、原因分析、防范对策;


(三)其他需要公布的情况。


第六十二条 特种设备发生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第六十三条 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追究责任。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压力容器设计活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五条 锅炉、气瓶、氧舱和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设计文件,未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擅自用于制造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非法制造的产品,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六条 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应当进行型式试验的特种设备产品、部件或者试制特种设备新产品、新部件,未进行整机或者部件型式试验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以及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活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非法制造的产品,已经实施安装、改造的,责令恢复原状或者责令限期由取得许可的单位重新安装、改造,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八条 特种设备出厂时,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附有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处违法生产、销售货值金额30%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六十九条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条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未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即行施工的,或者在验收后30日内未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使用单位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一条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未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出厂或者交付使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已经实施安装、改造或者重大维修的,责令限期进行监督检验,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撤销制造、安装、改造或者维修单位已经取得的许可,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二条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气瓶充装活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充装的气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三条 电梯制造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


(一)未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电梯进行校验、调试的;


(二)对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时,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未及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


第七十四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一)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未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擅自将其投入使用的;


(二)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


(三)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的,或者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的;


(四)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的;


(五)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


(六)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投入使用的;


(七)未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的;


(八)未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的。


第七十五条 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六条 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一)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每日投入使用前,未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的;


(二)未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的。


第七十七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的;


(二)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的;


(三)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的。


第七十八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特种设备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特种设备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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